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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新职能及其实现

来源:区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07

【摘    要】凝聚共识的提出和确立,标志着人民政协理论体系的重大革新。凝聚共识作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一项重要且相对独立的职能,这个共识必须首先凝聚起来。一方面,它要求协调好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的内在关系;另一方面,应充分实现制度下沉,在整合已有各项制度的同时,尤其要大量创新在基层社会中的工作机制与方法。

【关键词】人民政协  政协职能  创新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提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可见,在社会主义建设深入推进的新时代,人民政协的理念与实践体系中又增扩了新内涵,凝聚共识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人民政协的社会与政治功能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这同时意味着人民政协迎来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对这个历史机遇必须牢牢把握、积极推进。

一、易被忽视必须重视:凝聚共识这个共识必须首先凝聚起来

按照词典上的标准释义,共识即共同的认识,是指社会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的人所寻求的共同认识、价值、理念,是通过协商讨论,消除分歧,达到思想认识一致的过程。而词典上对凝聚的解释是“聚集、积聚”,社会学上解释为“某一社会共同体内各成员因共同利益和价值目标结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从政协工作的视角看,凝聚共识是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通过协商,把“心”凝起来、把“力”聚起来。在以往关于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的描述中,也常用凝聚共识来表达前述意识,因为想要高质量地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必然要以凝聚共识为基础。总之,在人们的通常印象中,凝聚共识只是一个相较日常用语更为书面一点儿的表达,用来表示为了达成某一共同目标需要通过多种努力对其持有同种认识。从哲学的角度看,凝聚共识是一个偏通俗化的日常用语,需结合具体场合再做具体解释。

因此,在近期将凝聚共识作为人民政协重要职能单独强调出来,基于这个概念本身的普遍适用和通俗理解,易于导致人们对该新理念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形成不同程度的忽视。而欲使一种观念或制度的职能得以充分释放,真正起到凝心聚力的社会实效,认识并展示出它自身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便十分必要。

所以,我们要在全社会尤其在人民政协体系内,重视凝聚共识这个理念本身,对此首先要积极达成高度共识。要在以前通俗理解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在现阶段将凝聚共识进行特别强调和单独对待,有多重缘由,且其自身具有特定的内涵,其实施也有严格和明确的要求。

二、既涵盖又相对独立:凝聚共识与其他三大职能的基本关系

在已有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基础上,现今新增了凝聚共识职能,形成了人民政协全新的四大职能体系。接下来,科学配置并理顺四大职能的内在关系,成为全面高效发挥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前提。

其实,在人民政协开初的设计理念中就包含凝聚共识的职能,甚至可以说,凝聚共识便是人民政协的初心和本心。而当前对它的特别强调,目的之一便是经由对它的不断重申和扩展深化,提示人民政协要不忘自己的初心,在继续发挥已有三大职能的基础上,再通过凝聚共识这个新理念的实践为新时代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凝聚共识对其他三大职能的涵盖

如前所述,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的初心和本心,是人民政协制度的基本底色,贯穿着人民政协其他三大职能的定位和实现过程。通过凝聚共识形成的广泛基础,才能政治协商出更加统一的国家决策。经由充分的凝聚共识环节,民主监督才能发挥出真正实效。有了凝聚共识这个重要步骤,参政议政的成果才会更为坚实。从这个意义上看,凝聚共识贯穿并涵盖了其他三大职能运行的全过程,三大职能能否有效落实,全部有赖于凝聚共识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从制度设计的层次看凝聚共识作为人民政协新职能的缘由

从近年党中央顶层设计的思路看,凝聚共识已然被定位为人民政协的一项相对独立的新职能,甚至可以说是主要职能。这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理论体系和体制机制的一次重大革新,我们必须将其放到党和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专门指出,“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

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新时代,尤其是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刻,需要举全党全国人民之力为之,巩固和加强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与功能是顺应历史潮流,使其充分发挥历史发展助推器作用的重大举措。在总结中国改革发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将凝聚共识上升固定为人民政协一种新的独立职能,既是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升华,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发展。

因此,新时代的人民政协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凝聚共识四项职能。

三、理念与制度充分下沉:凝聚共识职能的实现策略

从治理对象与维度角度考察,一种基本的社会制度的构成体系及其实践,应包括并指向上、中、下三个层面。比如,从制度涵摄的社会阶层和人员构成上看,上和中两个层面主要指社会的精英阶层,其中包括一般所谓的中产阶层在内,下层主要是指基层或普通民众。从工作模式和行动取向看,一种制度应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良性运行机制。所以,只有当一种制度在整体上做到了对三个层面的充分覆盖和无缝衔接,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回路,才能实现制度的预期职能。人民政协制度的设计和运行,它的几项职能共同构成的体系,以及每一项具体职能内部都应当体现这些要求。在本文中,笔者主要探讨四项职能间的整体设计思路和要求,这也体现了凝聚共识与人民政协其他三项职能的又一重关系。

(一)理念下沉:凝聚共识与其他三项职能的又一重要差异

从人民政协成立以来的历史实践看,各党派成员绝大多数为社会精英,三大职能运行的重心也多指向上中两个层次。比如,基层人民群众往往对人民政协的工作机构和具体职能,对各大民主党派的基本情况所知甚少,这显示出以往人民政协三大职能的设计和运行,没有真正实现制度的全覆盖,同时也成为限制人民政协发挥更多社会功能的部分原因。

凝聚共识的增加,使得人民政协的职能体系更加完整,弥补并增强了其他三项职能。凝聚共识要求通过积极努力形成全社会的有效共识,不仅要加强对各行业各层次精英人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基层人民群众的思想动态更是重中之重的着力重点。所以,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以及长期性与阶段性任务贯穿到社会基层,充分形成更高水平的共识,将成为人民政协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心。

(二)制度下沉,强化自下而上的工作模式

关于人民政协工作,在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顶层设计中给出了一些框架性的努力方向,即“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优化界别设置,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其中的“双向”一词,是其中关键。要言之,此处的“双向”是针对人民政协不同职能着力方向的定性规定,建言资政等是自下而上的机制,而凝聚共识便是自下而上的机制。具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向良性运行的制度才是真正的好制度。

为充分实现凝聚共识的新职能,必须首先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度要充分下沉。这不仅要求人民政协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已有制度进行更加科学的整合,还要体现凝聚共识职能的新要求,创建新制度新机制,并且将这些制度充分下沉,下沉到基层人民群众中间,下沉到人民群众的心里,使理念与制度充分发挥实际效力。二是将这些来自基层的合理要求和工作经验充分上达,真正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良性互动,杜绝无端的猜疑与矛盾,一心用在发展上。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凝聚共识的终极目标。



参考文献:

 1〕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N].北京日报,2019年11月2日.

 2〕赵连稳.凝聚共识: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N].北京日报,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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